| 报建编号: | 4201D920210519992P |
| 报建名称: | 落雁景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206241041551285 |
| 招标项目名称: | 落雁景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工程——湿地生境半岛、玫瑰园扩建及主景区提升工程专用供电工程EPC总承包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艾诗明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四部)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娜 | 招标联系电话: | 13986049441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刘舟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3908626627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落雁景区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落雁景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工程——湿地生境半岛、玫瑰园扩建及主景区提升工程专用供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350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东景经[2021]10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45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规范及图纸审查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2-06-27 18:00 ~ 2022-07-21 10:00 |
| 投资总额(万元): | 32206.9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自行下载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类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施工业绩及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450万元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的相关单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应资质;(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 四、其它要求: 1、主要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且为投标单位员工,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施工业绩及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450万元电力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3)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为投标单位员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受系统字数限制,“四、其他要求”后接本公告备注) |
| 备注: | (接“四、其他要求”,要求见此处)(4)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近三年(2018、2019、2020年)经营无亏损(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5.4根据建市规(2019)12号文、鄂建设规〔2021〕2号文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备注: 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所申请项目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2、投标申请人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