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注: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若证书无法体现专业,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注:
(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附以下材料扫描件:
①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③业绩内容的证明材料(若有)。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中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类似项目”指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的施工业绩:
①单份合同金额为2700万元以上(含2700万元);
②合同内容包含河道治理或堤防加固任意一项内容。
(4)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和资料(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未反映上述业绩指标的内容,则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甲方证明材料。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甲方证明材料,则甲方证明材料须写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内容,且业绩甲方证明材料中的甲方公章须和合同中的甲方公章完全一致。不符合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10、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11、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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