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2022年农村公路新改建、维修改造工程三标段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及盘山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投资计划的通知及关于盘山县2022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备案[辽交规划[2022]176号及盘县交发[2022]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贴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省补贴资金53.42%,地方配套资金46.58%,招标人为盘山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中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山县太平街道、得胜街道。 2.2合同估算价为974.361954万元。 2.3招标范围:太平街道(沈八线、太张线)大修2.4公里,中修1.7公里,得胜街道(北荒线、新九线、粮吴线、大坝线、得二线、东四线、得四线、大绕线、大新线)改建10.4公里,大修1.2公里,中修4.1公里。 2.4工期要求:2022年07月30日开工至2022年09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62天。(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2.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3.三标段与该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危桥改造不兼投不兼中。。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4.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9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2-07-18 15:00前完成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6-27 08:00至2022-07-1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07-20 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78.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盘山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中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盘山县太平镇黄金村 | 地 址: | 盘锦市双台子区 | | 联 系 人: | 董晶 | 联 系 人: | 李论 | | 电 话: | 0427-5689012 | 电 话: | 15042777706 | | 传 真: | 无 | 传 真: | 无 | | 电子邮件: | 422872521@ | 电子邮件: | lnzc8888@ | |
| 2022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