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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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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中共闽赣边区红医精神历史发源地调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等采购项目
结果公告
(合同包
[3500]CCZB[GK]2021073-2
)
一、项目编号:
[3500]CCZB[GK]2021073
二、项目名称:
福建医科大学中共闽赣边区红医精神历史发源地调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等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0]CCZB[GK]2021073-2
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州明仪贸易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1号黎明大厦919单元
19960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3500]CCZB[GK]2021073-2
包2
福州明仪贸易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2-1
A02100301
显微镜
一体式数码液晶生物显微镜
尼康
E100
12
台
16634
199608.0000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全民 (包2)
评审专家:
黄瑞卿,董心文,吴杰,曾元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B、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确定的收费标准,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招标代理委托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标准下浮20%计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委托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标准下浮30%计取。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 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 ;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C、各合同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凭借服务费转账回单领取通知书。(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帐 号:140202810960002687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
[3500]CCZB[GK]2021073-2
包2
:
2395
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2:所有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审查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福建医科大学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
联系方式:
汪老师059122862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
李杰/0591-87554016/87554653/邮箱:fjscczb@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李杰
电话:
李杰/0591-87554016/87554653/邮箱:fjscczb@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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