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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人民政府10KV心湖313线.下山314线07#-09#段线路迁移工程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三门县人民政府10KV心湖313线.下山314线07#-09#段线路迁移工程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2-06-28
详细内容:
项目基本信息意见征询采购公告更正(澄清或修改)公告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三招采-2022-CS061-1

项目名称

10KV心湖313线.下山314线07#-09#段线路迁移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组织形式

分散采购

采购人

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润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13738561617

采购代理机构

台州鸿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俞高晨

联系方式

13968501964

资金

财政拨款

采购范围

其他建筑工程

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润街道办事处10KV心湖313线.下山314线07#-09#段线路迁移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征求意见

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润街道办事处10KV心湖313线.下山314线07#-09#段线路迁移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征求意见

经三门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台州鸿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的委托,近期就10KV心湖313线.下山314线07#-09#段线路迁移工程项目(二次招标)项目按政府采购法进行分散采购。现将采购单位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技术参数、服务、评分标准等有关情况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歧视性;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3、技术参数、服务要求、约束条件、评分标准等是否合理。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ZQEndTime#]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或邮寄)至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248707715@。联系电话:0576-83326608联系人:俞高晨。采购单位对逾期送达的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详见标书

台州鸿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8日

文件名称操作

心湖313招标文件.docx

下载

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润街道办事处10KV心湖313线.下山314线07#-09#段线路迁移工程项目(二次招标)磋商公告

10KV心湖313线.下山314线07#-09#段线路迁移工程项目(二次招标)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10KV心湖313线.下山314线07#-09#段线路迁移工程项目(二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三招采-2022-CS061-1

项目名称:10KV心湖313线.下山314线07#-09#段线路迁移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01331

最高限价(元):1801331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133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不超过45天(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建工程;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8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08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三门县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二室(5.1后新建项目使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投标人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其他事项: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

(6)本项目需要供应商同时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51784267@),逾期发送将被拒收。

(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8)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润街道办事处

地址:三门县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建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9313126

质疑联系人:章飞虎

质疑联系方式:13736509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台州鸿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世纪名苑2幢办公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高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05868282

质疑联系人:丁丹丹

质疑联系方式:1396850196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三门县财政局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1号

传真:

联系人:柳方妙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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