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12月30日、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AN2装置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非固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本项目只接受塔内件设备的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或联合体的投标。 3.询价文件:投标商的技术方案必须完全满足技术文件中加注星号“★”的内容及要求,不满足否决。 4.同类产品销售业绩1:投标人在丙烯腈介质或类似易聚合的工艺介质工况下塔内件成功应用业绩10台套及以上,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包含技术协议、制造图、合同、用户证明材料在内的证明文件。 5.同类产品销售业绩2: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日期、装置名称和规模、制造图、技术协议等,用户证明材料需体现成功运行证明。未提交业绩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日期、装置名称和规模、技术协议等,用户证明材料未能体现成功运行证明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6月29日8:00时至2022年7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9日09:30时。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7月19日09:30时前与张毅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方玉娇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 预付款 合同价格的30%,在需方收到由供方提交的如下有效文件后在30天内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供方: ? 由供方银行开立的需方认可的不可撤消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格式见合同附件二),正本1份,该保函的金额以合同货币形式等值于合同价格的30%,有效期至合同中所有货物完成交付后30天。 ? 收据,等值于30%的合同价格。 2.交付款 合同价格的30%,在供方完成合同交付(包括合同货物文件资料)并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需方完成合同价格30%货款的支付。 如预付款未发生,则在供方完成合同交付(包括合同货物文件资料)并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需方完成合同价格60%货款的支付。 3.运输物流安全保障金 供方须合法合规安全交付合同货物给需方。 合同价格的5%,作为运输物流安全保障金,在供方完成合法合规安全交付并提供下列文件后30天内,需方完成合同价格5%货款的支付。 ? 合法合规安全交付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上岗资格证复印件、大件运输资质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承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详见合同附件《上海赛科设备及备件交付手册》。 ? 收据,等值于5%的合同价格。 如供方未能合法合规安全交付合同货物或不能提供合法合规安全交付证明文件,合同价格的5%,作为运输物流安全保障金,因供方违约,需方不予支付。 4.调试款 合同价格的25%,在供方完成合同货物在需方现场的调试并提供下列文件后30天内,需方完成合同价格25%的货款的支付。 ? 由合同双方签发的调试合格证明文件; ? 收据,等值于25%的合同价格。 5.质量保证金 合同价格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需方收到由供方提交的如下有效文件后在30天内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供方: ? 由供方银行开立的需方认可的不可撤消的质量保函(保函格式见合同附件三),正本1份,该保函的金额以合同货币形式等值于合同价格的10%,有效期至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 ? 收据,等值于10%的合同价格。 如供方不能提供质量保函,则在质量保证期期满且供方提供给需方等值的收据后30天内,需方完成合同价格10%的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21.投标说明:一、报名: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在线购买标书、支付费用、制作投标文件等问题,咨询电话400-8198786。二、费用支付:(一)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原则上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二)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四)重要提醒: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支付,投标人参加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按照支付流程操作。三、标书制作:(一)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二)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有权否决投标。(三)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四)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五)如投标人需开具保函,保函受益人建议填写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四、(一)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二)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五、(一)重要的温馨提醒: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
2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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