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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医院麻醉工作站、口腔治疗机、口腔根管显微镜、超声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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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医院麻醉工作站、口腔治疗机、口腔根管显微镜、超声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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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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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福州市长乐区医院
乙方
:
厦门象屿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182]HSXM[GK]2022002
的
福州市长乐区医院麻醉工作站、口腔治疗机、口腔根管显微镜、超声快速脱水仪、耳鼻手术器械、腹腔镜、宫腔镜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国别
(地区)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6-1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腹腔镜
迈瑞
1(套)
1679000
1679000
国内
中国
R1-T,HB300R-T等
无
6-2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宫腔镜
迈瑞,好克等
1(套)
1979000
1979000
国内
中国
U1,HB300L等
无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叁佰陆拾伍万捌仟元整元(¥365800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若有)
;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东路60号
;
4.3
交付条件:
到货后安装调试(若有)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对此次招标采购的产品质量、性能均需符合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约定的技术指标的要求。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 6.1.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货物。所有货物按厂家货物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响应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乙方提供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6.1.1.2乙方必须在交货时提供所报产品货物的原厂出厂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验收。 6.1.2验收程序和方法 6.1.2.1出厂检验: 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 6.1.2.2到货验收: 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0
合同签订完毕且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90%。
2
10
验收合格满一年后,采购人于七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
。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
10
、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中标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14.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服务。 14.2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合同包6镜子提供2年质保期,其余设备提供3年质保期。保修期自货物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实行三包(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的从其规定),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内,乙方须免费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服务。 14.3货物保修期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由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因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负责维修、更换,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滤芯耗材除外,首次更换材料由乙方免费提供,后续更换材料由甲方自行支付)和咨询。保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所需配件应为生产厂家原装配件,其价格应低于市场价。且乙方需每年为甲方机修人员免费进行一至两次的维修技术培训。 14.4质量保修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24小时内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48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设备的正常运行。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长乐区医院
乙方:
厦门象屿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长乐市郑和东路60号
住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中路1293号13号楼616单元
单位负责人:
郑建云
单位负责人:
洪燕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周少军
联系方法:
13859009116
联系方法:
1571066046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
账号:
账号:
40377001040016209
签订地点:
福州市长乐区医院
签订日期:2022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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