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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正项目管理集团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服务的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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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法正项目管理集团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服务的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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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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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服务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福鼎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7月08日15:09
评审专家名单
林贵台、欧定雄、苏文春、陈剑冰、吴世昌
总中标金额
¥46.272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石燕晖、陈珞芳、施恩德
项目联系电话
13073957531、13073957631
采购单位
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鼎市玉龙北路2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主任/0593-7805011
代理机构名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石燕晖、陈珞芳、施恩德/13073957531、13073957631/邮箱:ndfzzb@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doc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一、项目编号:FZZB-2022-16(招标文件编号:FZZB-2022-16)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鼎市小蚂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鼎市山前阮家尖;
中标(成交)金额:46.272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鼎市小蚂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服务。
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服务等,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人员基本配备要求达7人及以上等,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待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日内进场,本项目合同期限为两年(1+1模式),采购合同分为两期进行签订,即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第一期的服务情况决定是否履行第二期的采购合同。
物业管理区设有固定的物业管理机构,实行综合管理服务等,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林贵台、欧定雄、苏文春、陈剑冰、吴世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本项目合同包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服务期两年总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收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户行:工行宁德东侨支行;账号:1407700419008134636。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9408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情况: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福建晶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未在《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中签字或盖章,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5中的“b、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字,负责投标文件签字的投标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并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且单位负责人须在《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中签字或盖章,投标代表须在《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中签字,《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以及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有关规定,福建晶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3家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3家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201号
联系方式:吴主任/0593-7805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联系方式:石燕晖、陈珞芳、施恩德/13073957531、13073957631/邮箱:ndfzzb@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燕晖、陈珞芳、施恩德
电话:13073957531、1307395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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