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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安市矿山灌区2021-2022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西省高安市矿山灌区2021-2022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08
详细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高安市矿山灌区2021-2022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绿化景观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高安市矿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高安市矿山灌区

2.2招标规模:工程位于江西省高安市,工程分为景观建筑、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约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景观建设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5招标金额: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786.19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4252888.97元、二标段为3609109.04元)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以上。

2.8资金上级财政拨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放入资格审查文件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需提供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放入资格审查文件中。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8)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7月8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7.3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按宜人社发[2018]29号文件要求办理工伤保险。

7.4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要求按《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件精神执行。

7.5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 【 2018 】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6农民工工资管理按照《人社部发【2021】65号》文件规定执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在提交履约保证金时,同时向指定账户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7.7本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具体详见评标办法的实质性响应评审要求。7.8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9 本次施工招标各投标单位可以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一家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如同一个投标单位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且在前一标段中标排序第一,则该投标单位不参与下一标段的中标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其他标段的B值计算。本项目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

7.10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由高安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一标段为80000元;二标段为70000元,各投标企业必须分标段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能汇总缴纳,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既可以银行转账,也可以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安市矿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胡瑞卿

联系电话:135170521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永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冬

联系电话:0795-5283727

监督单位:高安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5-528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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