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更新项目(刘庄村片区)招标公告,I1301000075043423001G01,
邯郸市城市更新项目(刘庄村片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城市更新项目(刘庄村片区)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邯郸市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安置房建设采用异地建设,建设期3年。
2.2招标范围:刘庄村的安置房建设的组织实施。邯山区政府通过招标形式选择中标方,由中标方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及推进,主要包括:编制安置房项目的实施计划(包括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方案、基础设施条件、功能运营要求、实施进度计划、投资和质量计划、安置房土地出让建议方案等);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方可以通过公开方式参与安置房土地的竞拍。
2.3 项目地点
邯郸市邯山区刘庄村
2.4 服务期限
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服务合同》并生效之日起到服务完成之日后止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财务要求:(1)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为2A+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须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成立,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 最近三年均盈利,提供2018-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融资方具备即可)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3.1.4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的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否决;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联合体各方成员;4、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7-12 09:00 至 2022-07-1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01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邯郸市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筑城河北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市邯山区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金石工业园加速器一号8层 |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孙旭
| 联系人: | 剧冉青 |
| 电话: |
0310-3128754
| 电话: | 0311-68050828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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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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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2547984895@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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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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