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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通江县龙凤场镇红旗村、长乐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通江县龙凤场镇红旗村、长乐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巴自然资规函〔2021〕5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巴自然资规函〔2021〕58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龙凤场镇红旗村、长乐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7275.45亩,新增耕地271.53亩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内
2.6 工程发包价:
本工程施工发包价为7759042元(含暂估价/元,暂列金/元)。结算时, 税金、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结算。
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3年(3年以上)须具备不少于1个(1个至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千亿斤粮食工程、土地整理等农业综合类,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时间认定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12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07月16日 23时59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不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巴中市)巴中市公共资源网(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10日 09时00分,地点为: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街70号市民之家4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四川建设网》、《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通江县诺江镇石牛嘴红峰大厦15楼
邮 编:636700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0827-722095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 国际文创公园C1-102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028-61691838
传 真:028-61691838
电子邮件:/
网 址:/
相关资料下载:通江县龙凤场镇红旗村、长乐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招标文件.z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