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公开竞价公告 <br> 公开招标采购相关要求 <br>一、对投标人资质的具体要求<br>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br>1、资格、资金状况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br>2、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企业或贸易型企业。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br>3、供货业绩要求:有进口品牌备件销售业绩(品牌不限)。<br>二、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br>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br>2、提供2份2019年至今符合供货业绩要求的产品销售业绩凭证(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br>三、投标说明<br>1、本标件付款方式为: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法发票挂帐,挂账后三个月付款。不同意该付款条件的投标报价无效。<br>2、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交货时提供下面至少一项的证明货物来源的文件: A.出口国官方的原产地证明; B.与进口备件相符的报关单; C.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出具的供货证明; D.与制造商签订的采购本次所招货物的合同扫描件。 <br>3、本项目竞价供货品牌或生产厂家范围为:LECHLER,超出供货品牌或生产厂家范围报价无效。<br>4、所有项目必须全部报价,报价不全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