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公共卫生中心配套建设项目——家具(第2次)更正公告 2022-07-11 17:47|发布单位: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CZ1443-202201-01H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公共卫生中心配套建设项目——家具
3、首次公告日期:2022-07-01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提问1:采购需求中,对于三聚氰胺饰面刨花板的参数要求中,弹性模量和甲醛释放量要求过高。答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提问2:采购需求中,油漆引用的规范标准GB 24410-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水性木器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涂料)标准已废止。答复2:油漆原引用的规范标准“GB 24410-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水性木器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涂料)”更正为“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油漆应采用优质水性底漆和面漆,符合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苯系物总和含量≤250mg/kg,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300mg/kg,甲醛含量≤100mg/kg。采购需求及商务技术评审中关于油漆的要求做同步调整,以本次答疑文件为准。提问3:请问本次项目中的密集架是采购什么类型的密集架,名字无轨手动密集架,而参数却为有轨手动密集架回复3:本次采购的为无轨手动密集架,无轨是指不设地轨,轨道安装在密集架背面,样式见采购需求中的参考样式图。提问4: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清单,采购的是成品家具,而在评审规格中用了众多原材料和零部件检测报告,请问本项目采购的是原材料还是成品?回复4:本次采购的是成品。考虑到原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成品质量,将原材料质量纳入本招标考评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提问5:评审中“企业综合实力认证3” 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嫌疑。回复5: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中的评审规格设置符合项目实际及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提问6:检测报告是为了保证货物质量和品质的依据,为什么要规定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回复6: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 第4点 技术评价 检测报告 要求所有检测报告“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相关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修改为“提供有专业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结束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9:00时。本次澄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更正日期:2022-07-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内容详见链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宜昌市大连路3号
联系方式:139867528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11楼(城东大道2号)
联系方式:0717-6219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馨
电话:0717-6219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