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西部探区提质增效建产钻完井液新技术研究与应用技术服
冀东油田西部探区提质增效建产钻完井液新技术研究与应用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西部探区提质增效建产钻完井液新技术研究与应用技术服务已由唐山冀油瑞丰化工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冀油瑞丰化工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冀东油田西部探区位于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伊陕斜坡,是国内大规模煤层气、致密气勘探开发阶段的重要地区。前期勘探在二叠系的石盒子组和石炭系本溪组获得工业气流。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伊陕斜坡的二叠系、石炭系和奥陶系发育有砂泥岩互层、泥页岩夹煤层、砂岩夹泥岩夹层和煤层等,地层岩性复杂,钻井过程中复杂事故时有发生,影响建井周期并造成一定程度的储层损害。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井壁失稳及漏失问题。已完钻井资料显示,西部探区地层压系数低、微裂缝发育、井壁稳定性差,钻井过程中漏失、井壁失稳问题严重。二是气藏保护问题。大量漏失的钻井液以及微裂缝地层的毛细管效应可能会造成储层的水锁损害,影响预期产能。因此,为了更好的保护储层,缩短建井周期,亟需与国内油田化学及储层保护领域高水平研究团队开展合作,提出减少漏失、提高井壁稳定性及气藏保护对策,研选适应微裂缝地层的封堵剂、适用于气藏的储层保护剂并确立适合于泥页岩和煤层气藏的钻井液体系,完善配套工艺技术。
2.2 招标范围:以西部探区天然气藏为研究对象,分析地层岩性特征,研究漏失和井壁失稳因素,分析西部探区天然气藏储层损害因素,研究泥页岩、煤岩组合防漏堵漏及井壁稳定技术政策,并研选出适合的封堵剂及储层保护剂,形成配套钻井液工艺技术,缩短建井周期,降低勘探开发成本。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唐山市及中标人所在地;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6.55万元,不含增值税;
2.5标段划分:R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的油田化学剂研发及储层保护研究类似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的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人员要求:
4.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具有油气井工程相关专业教授(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明材料),并在油田化学剂研发及储层保护领域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具备油田化学剂研发及储层保护领域相关研究经历(提供项目合同、论文论著或发明专利、奖励等当中的一种);
4.2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具备油田化学实验及研发及储层保护领域等研究经历(提供项目合同、论文论著或发明专利、奖励等当中的一种):
以上人员为本企业职工(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参保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3 拟派项目组研究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数量不少于 5 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具备油田化学实验及研发及储层保护领域等研究经历(提供项目合同、论文论著或发明专利、奖励等当中的一种)。
5.投入的主要设备(含试验检测设备)及关键工艺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实验室并取得CMA认证(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岩石力学实验设备1套及以上(需提供设备照片,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或资产证明,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需提供设备照片,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国有企业资产证明;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如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提供的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功能满足本项目所指的设备要求的,则认可该设备)。
6.其他要求:投标方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在后续合同签订、项目研究过程中不能随意变动,从而保证中标项目的研究水平和质量。
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0日23:59:00时至2024年02月26日08:3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经济运行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平台信息务必与需要开票信息一致,请勿在平台中填写邮寄地址电话或者填写分公司信息却需开具总公司信息等错误的开票信息,线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信息如果有变化或者第一次参与线下投标,需发送新的开票信息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及时修改平台开票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发送新的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需要再发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未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者不提供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收据。咨询电话:0315-8768689。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1)投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3)标函费发票金额;(4)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5)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咨询电话:0315-8766103。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电子版图纸、含税),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6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 招标机构: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 |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09室 |
邮 编:/ | 邮 编:063000 |
联系人:/ | 联系人:马先生 |
电话:/ | 电话:0315-8768963 |
传真:/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