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工程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辽宁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炉类其他配件镇海炼化24TA113溶脱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烟风道招标烟道Φ125023802L-1304+Q235B招标通知变更公告
公告名称:
辽宁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炉类其他配件镇海炼化24TA113溶脱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烟风道招标烟道Φ125023802L-1304+Q235B招标通知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5-05-20
详细内容: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炉类其他配件【镇海炼化24TA113溶脱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烟风道招标】烟道Φ1250 23802L-1 304+Q235B(招标编号:NWZ250427-4801-07566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烟道Φ1250 23802L-1 304+Q235B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炉类其他配件【镇海炼化24TA113溶脱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烟风道招标】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烟道Φ1250 23802L-1 304+Q235B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应具有 A 级余热锅炉资质,具有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2级压力容器设计资质和制造资质,并在投标资质文件中提供盖公章版复印件。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合同交货期2020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应至少具有热负荷≥21MW加热炉配套的余热回收系统(含烟风道)制造供货业绩不少于3套,且至少有一套已连续稳定运行满2年及以上,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附件(包括、签字页、清单页等),能够清晰表示项目规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信息(附件可提供签字版技术附件或协议、竣工图等)。无合同复印件的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所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均需在开标前澄清并以最终澄清回复为准,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经招标委员会发澄清后无法合理解释的偏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被否决。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陷,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陷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2)承诺所有车间预制模块中含有浇注料衬里的都应在车间进行衬里260℃预烘干,并提供现场烘炉方案,衬里材料应保证现场烘炉后不会出现裂纹。具体的预烘干和烘炉温度曲线及工作流程应交由设计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承诺开工会前按业主要求完成项目质量控制方案交业主、设计审核。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4月23日12时0分







2025年4月30日20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宁波招标中心,联系人张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7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5月7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招标中心







联系人:



韦淦赢



联系人:



张静







电   话:



13989387903



电   话:



057427668418(座机若未接听,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weigy68.zh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angjing@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4





25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陕西省西安市东方中学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海南中央大道南段项目(勘察)二次招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周边隔油池、井及主排污管清疏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云南省清洁服务承包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南获嘉县(徐营)中心养护站建设工程招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总工会生活美学系列活动服务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内蒙古科左中旗老年人文体活动中心监理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流亭机场海关院子路面改造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北省唐山湾国际旅游岛捞渔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公开招标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四川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黑水县教育局黑水县年“全面改薄”项目中央专项资金教学设备(第三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深度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工程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