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未设置中心隔离护栏道路新增护栏项目(园泉路)工程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采购单位:郴州市北湖区城市管理局2、项目名称:北湖区未设置中心隔离护栏道路新增护栏项目(园泉路)3、建设内容:在园泉路(郴州大道-烟厂路)路段,新增中央隔离护栏,并根据最新规范、现状道路及郴州市交警支队要求,在距离停止线12米的路段掉头并新增掉头标志牌,将停止线距离线12米的双黄线改为黄色虚实线。人行横道线均新增二次过街标线安全岛,安全岛配套防撞立柱、防撞桶;路段中的人行横道线新增三组振动减速标线以及“车让人”的地面文字用来车辆减速让行,将人行横道线与停止线的距离调整为5米,并清除超出停止线的其他标线。路段中设计掉头的地方,将双黄实线改为双黄虚线。(具体数量、要求、规格、型号、参数见附件)4、项目预算总投资金额:570114.3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542966.05元,预备费27148.30元。)二、报名单位应提交资料清单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系授权委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2.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办公环境(营业场所产权及面积情况)、荣誉证书等。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4.近三年相关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5.报价函及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申报人需在申请书中提出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具体包括关键因素分析、内控管理制度、质疑投诉处理方案,以及合理化建议等。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工作有关取费标准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报价函及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6.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7.报价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并密封完好加盖单位印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所有材料需直接目视清晰可读,材料不清晰和资料不齐全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选取方法1.征集人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进行评比,选择以报价最低的报名单位作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合同价格以最终确认的施工单位递交的报价为准,报名单位递交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价。四、有关申报要求(一)投标文件应进行装订,送至郴州市北湖区城市管理局316室,地址:香雪西路北湖区城管局办公大楼;(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三)评选时间:2025年6月23日上午9:00,评选地点:香雪西路北湖区城管局办公大楼三楼小会议。五、其他事项(一)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二)如有未尽事宜,可电话与我局联系沟通。联系人:邹 南联系电话:18107358625郴州市北湖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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