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七水厂水源置换工程设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Y2025-35
内蒙古鼎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呼和浩特市七水厂水源置换工程设计进行采购。
一、采购范围及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七水厂水源置换工程设计
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
3、计划投资:15.57万元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
5、采购内容:呼和浩特市七水厂水源置换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包括所有专业设计)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公司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4、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5、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7、在“”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由询比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2、地点:内蒙古鼎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01室)
3、方式:(1)邮件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发送以下材料(格式PDF)至内蒙古鼎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nmgdy1001@126.com):
①《项目登记表》;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法定代表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授权委托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2)现场获取:潜在供应商须将上述资料一式三份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
4、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6日30日14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
注:投标单位需从大楼南门进入步梯上二楼进入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
此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供应商从其他媒体获取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场地服务费
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清源路甲2号供水大厦
联系人:赵宸
电话:0471-4610615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鼎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01室
联系人:王亚洲庞楚娟
电话:0471-518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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