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国土变更调查服务
服务范围:池州市贵池区
服务要求: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工作主要任务是:以202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统筹利用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5年度遥感监测成果、用地管理信息,结合省级及以下2025年度内监测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及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地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5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是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对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各类监管监测图斑,以及本行政区域自然资源管理项目中涉及的或巡查发现的地类变化图斑,开展日常变更工作。(1)制作调查底图:以自然资源部下发2025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省级及以下2025年度内监测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及管理信息,制作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底图,在《变更调查工作记录表(电子手簿)》内业部分内容中填入相关图斑基本信息。(2)外业调查:以2024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调查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在《变更调查工作记录表(电子手簿)》外业部分填写相关内容信息。(3)拍照举证: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应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的实地照片,连同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形成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统一举证平台。(4)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与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同步开展,在汇总时分别统计。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二级地类的调查更新。(5)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要将已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确定的成果,及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6)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按照统一的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5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7)日常变更:2025年日常变更是在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对自然资源部、省厅下发的各类监管监测图斑,以及本行政区域自然资源管理项目中涉及的或巡查发现的地类变化图斑,开展日常变更调查举证、更新数据库等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服务(其中第一阶段“一上”数据2026年元月底完成省级验收,第二阶段为2026年8月底通过国家级验收)。
服务标准:遵循相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指导性技术文件,包括并不限于以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5.《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TD/T 1058-2020);6.《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 1057-2020);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2012);8.《关于印发池州市日常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试行)》(池自然资规函〔2023〕228号);9.《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调函〔20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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