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GXDL-2026-10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道整治工程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泰发改投〔2025〕3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道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包家港、芦坝港。
2.2项目概况:
河道整治,总长约4.98km。其中,包家港整治长度约2.65km,主要新建护岸约4795m,清杂整坡约14385㎡;芦坝港整治长度约2.33km,主要新建护岸挡墙约2311m,清杂整坡约9948㎡,拆除原挡墙约40m,拆建栏杆约500m,拆除桥梁1座。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次招标为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整治,河道整治,总长约4.98km。其中,包家港整治长度约2.65km,主要新建护岸约4795m,清杂整坡约14385㎡;芦坝港整治长度约2.33km,主要新建护岸挡墙约2311m,清杂整坡约9948㎡,拆除原挡墙约40m,拆建栏杆约500m,拆除桥梁1座。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2最高投标限价:5625292.85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计划于2026年2月15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支付方式:合同签订进场后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含应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并将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后按进度付款;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0%,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两年后的对应日且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审定结算价。
承包人必须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包人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单独拨付至该专户,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结算总价5%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从任何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及罚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28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不含高标准农田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的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的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上述①、②、③项须在“承诺函”中进行承诺,第③项须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承诺内容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下同。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财务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其中,财产被冻结是指,被冻结财产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及以上。
(10)信用等级要求:/。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2)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
( 3.5.3 项。②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得分。】
【关于变更业绩的特别说明:
1、对于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未按期开工,并在开工前变更项目经理的,此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甲方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开工前变更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否则此业绩不予认可。
2、对于其他原因变更项目经理的,此业绩不予认可。】
3分
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配备齐全(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得2分,不齐全本项不得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质检员或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上述人员不可兼任,本项累计最多得4分。
【备注:
(1)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下同。
(2)上述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自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及证书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退休证书、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否则不得分】
4分
认证体系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一个得 1分,最多得 3 分。
【备注: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参与开标。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泰州市泰兴市滨江镇福泰路1号
联系人:万祥
电 话:13645267770
招标代理: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10楼1003
联系人:仲文亚
电话:18352868347
电子邮件:571007282@
11.备注
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3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兴市水务局,联系方式:0523-8096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