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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度中山供电局主网线路土建工程专业分包框架采购(二次招标)-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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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6-2027年度中山供电局主网线路土建工程专业分包框架采购(二次招标)-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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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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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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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度中山供电局主网线路土建工程专业分包框架采购(二次招标)-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网区块链存证标识0x558f64f40c9b883c2daed37a26e0fd808f98f8ad6d7b7e55c483f3323640aac62026年01月12日 10:05:46 2026-01-12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候选人公示结果公告其他公告展开/收起公告标题发布日期标包编号标包名称2026-2027年度中山供电局主网线路土建工程专业分包框架采购(二次招标)-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1-12 三 2026-2027年度中山市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山供电局主网线路土建工程专业分包框架采购(二次招标) 2026-2027年度中山供电局主网线路土建工程专业分包框架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编号:XM2025110101)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1月12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1月15日 2026-2027年度中山供电局主网线路土建工程专业分包框架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编号:XM20251101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一、评标情况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如下:序号标段名称中标候选人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费率(%)技术计划工期资格能力条件32026-2027年度中山供电局主网线路土建工程专业分包框架采购(标段三)(二次招标)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时讯通信建设有限公司73.1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二中标候选人一水建设有限公司73.0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山市泓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3.7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四中标候选人广东柏阮建设有限公司73.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五中标候选人广东众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3.8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受理机构: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760-28397290受理邮箱:475610966@(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三)异议提出的时限(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四)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五)恶意行为的处罚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三、其他公示内容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0760-2839729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2026年1月12日 附件:×××××××项目的异议书(模板)×××××××项目的异议书(模板)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异议人名称(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异议的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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