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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天津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新华保险天津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09-10-04F-2026-D-F-E00943)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人寿天津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1 项目名称:新华保险天津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1.2 采购范围:为保障分公司公务用车出行安全、高效,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一家劳务派遣服务商,要求提供1名派遣机动车驾驶员岗位人员。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1.4 项目性质:服务。1.5服务预算: 10万/年,合同期2年。二、供应商资格要求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2.3具有良好的纳税评级,提供2024年纳税信用评级截图或者其他证明材料,且要求为M级及以上。2.4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二项内容的查询截图。2.5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日前按照系统完成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流程。平台链接:(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
2026年1月13日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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