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
学生公寓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现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学生公寓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本次采购采用内部比选的方式进行,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学生公寓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2.预算金额:69万(人民币)
3.项目地点:四川省简阳市东部新区福田街道
4.服务期限:一年。
5.项目内容:为我校天府校区学生公寓提供日常维修所需材料、配件等,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6.若本次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经采购人集体决议通过后可采用两家比选或直接确定方式确认供应商。
二、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转包;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活动。
(3) 截止投标日期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13日起至1月16日止,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通过电子邮件(12876202@)方式报名领取电子版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
2.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未实施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备查);
2.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月19日15: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行政楼第一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未按指定时间和地点送达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响应文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
2.如确定参加比选,请于2026年1月16日17:00前(北京时间)发送《参加比选确认函》(详见附件)至12876202@邮箱,未按时发送的后果自负。
六、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本项目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中选结果将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网址 0838-518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