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1艘大型航标船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上海 |
发布时间: |
2026-01-13 |
|
详细内容:
|
大型航标船设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大型航标船项目已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批复文件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海事巡逻航标船建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5〕1725号)。建设资金全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作为本项目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新建1艘大型航标船,船舶主尺寸约为75m*14m*6.3m,设计航速约14.5节,续航力5000海里,自持力40天,船舶定员46人,采用总功率为4800千瓦的3台柴油机驱动;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6759万元。2.2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2.2.1招标范围:大型航标船设计2.2.2招标内容:大型航标船整体设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船厂建造招标文件的编制、详细设计、向CCS船级社送审及意见处理、交船总体性能完工文件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国家报批及建造招标和主要设备招标所需要的技术文件和技术支持;配合招标人、建造方开展设备订货、配合并参与完成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技术工作、材料采办、生产设计、建造施工(根据工作需要派驻相关人员在现场配合建造工作)、系泊及航行试验等各阶段的技术支持服务;提交设计文档,并参与设计评审、档案验收、航行试验、项目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技术服务。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任务书。2.2.3设计周期: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大型航标船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甲方建造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详细设计以及送审设计等全过程设计。2.2.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04.1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营业执照应包含船舶设计相关经营范围。投标人应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6116 6013 0016 08159收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东区支行行号:3011000008815.4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人须于2026年2月2日上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