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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系统4艘60米级B型巡逻船建造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TC260X003)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事系统4艘60米级B型巡逻船建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基础〔2025〕17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建设4艘60米级B型巡逻船船,本项目船舶主要用于执行我国海区水域的巡逻、监管和应急任务。钢质、单层连续甲板、单底、倾斜艏柱、单体船;封闭式桥楼、单一机舱;双柴油机、双轴、双舵、双桨推进;设有非收放式减摇鳍和舭龙骨;船体B级冰区加强。舶主尺度约65.8米×10.2米X5米,设计航速约18节,续航力1800海里,自持力15天,船舶定员20人,采用总功率约为3600千瓦的2台柴油机驱动。本项目船舶建成后不入级。2.2招标范围:2.2.1数量:共4艘,其中辽宁海事局1艘,浙江海事局1艘,福建海事局1艘,广西海事局1艘;2.2.2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总投资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15个工作日完成建造招标技术文件编制。2.2.3建设地点:中国境内造船厂2.2.4招标范围:提供4艘60米级B型巡逻船提供整体设计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船厂建造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编制、详细设计、向中国船级社送审及意见处理、试验大纲编制、交船总体性能完工文件、参与相关操作手册的编制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报批、以及建造招标和主要设备采办所需要的技术文件和技术支持;配合招标方、建造方开展设备订货、配合并参与完成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技术工作、材料采办、生产设计、建造施工(根据工作需要派驻相关人员在现场配合建造工作)、系泊及航行试验等各阶段的技术支持服务;提交设计文档,并参与甲方档案验收、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等全过程技术服务(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设计任务书)。2.2.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叁佰肆拾捌万捌仟元。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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