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1. 询比条件
石屏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石屏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石屏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石屏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
2. 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Q53GX1026001010;
2.2采购需求:石屏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总投资2930.00万元,采购人拟采购信息化监理服务,为本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主要包括项目的实施、试运行、验收和保修等各阶段的全过程建设监理工作,完成系统总体和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2.3服务地点:石屏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石屏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GB/T 19668.1-2014 信息技术服务监理》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询比文件的内容及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41,600.00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1)经审计的单位提供2022-2024年任意1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2)未经审计的单位提供2022-2024年任意1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情况说明;
3.3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供应商必须提供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资料。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6年01月13日17时30分至2026年01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办理报名事宜,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获取或线下获取(注:两种方式仅能选择一种),操作如下:
(1)线上获取:网上购买询比文件时,供应商必须登录 (线上获取和线下获取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4.2 询比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若未能按上述4.1项、4.2项规定获取询比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比时间:2026年01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询比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红河大道天佑Zh小区内7栋6号)(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上公开发布,别无他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屏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石屏县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湖滨路103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873-485775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106
联 系 人:孔云远、何苏恒、李欣蕊、王彦棚、雷海生
联系电话:0873-2126789/18187362275/15825226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