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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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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结果公示
[新干县]新干县黎山林场油茶山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26-01-13】
新干县黎山林场油茶山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公告 新干县黎山林场定于2026年 1月27日上午10:00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林权交易子系统(网址: 免责条款: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数量、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中心针对本次交易项目现场勘察的数量等情况介绍也仅供买受人参考,不为项目标的物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八、联系方式 1、新干县黎山林场: 甘先生:139796296092、新干县林业局: 裴先生 0796-26006803、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朱先生0796-2682259 新干县黎山林场 2026年1月13日 油茶山场租赁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新干县黎山林场乙方: 身份证号:甲方通过公开转让方式将黎溪油茶山场租赁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调,特签订本合同。一、标的物山场地点黎溪油茶基地坐落在盐化大道溧江段两旁,交通便利,2010年造林约1250亩,2024年造林约130亩,合计面积为1380亩。大部分山场已完成水肥一体化及低产林改造。具体坐落位置和油茶山场四至详见附图,油茶山场具体经营范围以现状所造油茶山场为准。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0年,2026年月 日至2035年12月31日止。三、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每年租赁费为 元,10年共计 元,成交后,乙方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3日内付清成前2年的租赁费及5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再与甲方签订《转让合同》,第3年需缴交5年的租赁费(第3年---第7年),第8年需一次性缴清最后3年租赁费(第8年---第10年),缴交时间分别为第2年及第7年的12月31日前。四、其他约定事项1.租赁期内,乙方经营主业必须是油茶产业,在国家政策允许经营范围内可以套种其他经济作物、林药材、发展林下经济产业,乙方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担,所有投资由乙方自行解决。2.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必须确保甲方已实施的油茶水肥一体化项目验收合格,项目资金归林场使用,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按照国家项目补助标准赔偿给甲方,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租赁期间,乙方因生产需要可建设临时基础设施,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租赁期满后,所有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4.油茶基地申报任何项目,均需以甲方名义申报,乙方不享有独自申报权利,但争取到的项目,如乙方愿意实施,可由乙方按项目要求组织实施,具体以甲方研究意见为准。5.2024年新造油茶林及2024年、2025年低改油茶林,乙方承诺,在租赁承包经营的前六年内,确保油茶种植项目通过新干县林业局及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验收。如因乙方管护不当导致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承担整改义务直至合格。若连续两次复检不合格或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补助资金损失)。6.甲方已建设好的油茶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无偿归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完整,正常使用,因乙方使用不当、过失及使用过程中导致损毁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7.承包经营期间,如因国家征收、征用或地方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利用该山场,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地上付着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及安置补助等归甲方所有。8.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森林防火、安全作业等安全生产工作,若出现安全生产、人员伤亡等各类事故,乙方自行承担直接或间接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一切均与甲方无关。9.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不得私自将承包经营山场进行转租或转让,确需转租或转让,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征得甲方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转租转让。10.承包经营期满后,甲方收回山场,乙方自行投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固定设施,全部无偿、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如甲方明确表示不需要,则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并恢复山场原貌,费用自理。若乙方逾期未拆除,则视为其放弃该财产权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11.合同履约保证金:伍万元。(合同签订时缴交)。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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