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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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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城镇老旧燃气管道和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间市城镇老旧燃气管道和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施工已由河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河间市城镇老旧燃气管道和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河发改[2025]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4055.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4055.2
万元,本项目对河间市城区27个城中村的政府或居民所属燃气设施进行改造。包括:更换PE100SDR11燃气用埋地聚乙烯埋地管道1.23万米,其中包括dn110管道、dn90管道、dn63管道;更换20#无缝钢管架空管道、立管24.43万米,其中包括DN100管道、DN80管道、DN70管道、DN65管道、DN50管道、DN40管道、DN25管道;更换户内0235A热镀锌焊接钢管0.06万米,其中包括DN20管道、DN15管道。
更换调压柜
2座、调压箱0.05万台、物联网燃气表0.88万台、各类阀门1.87万个,加装自闭阀1.76万个;安装燃气报警器0.84万套、燃气紧急切断阀0.88万套
,建设地点: 河间市 。 计划工期: 40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的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其他相关资质条件)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
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
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 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 个;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面向全体企业招标,本项目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其他:(1)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2)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13
09:00至2026-01-18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2-0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文件,采用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算招标服务费,最终支付金额以财政评审为准。由招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或数据电文形式向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或河北盛伟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张继东、李佳旭 , 联系电话:0317-7685590、0311-8968190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科303室
电话:
0317-7685611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盛伟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间市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10号
邮编:
0624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张继东
联系人:
李佳旭
电话:
0317-7685590
电话:
0311-8968190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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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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