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G20250101-447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公司生产运维检修材料(无功补偿装置)框架协议采购预测批次
2.招标编号:HG20250101-447
3.资金自有资金
4.框架协议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5.交货地点:呼和浩特市
6.入围家数:1家
7.本项目框架协议期内预估发生金额为1498610.00元,预估发生金额仅供参考,不代表招标人承诺,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服务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等);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项目负责人:董政
开票咨询:0471-3477645
(3)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金额:以中标人的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90%,30万元以下项目不打折。
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3、中标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74号
联 系 人:刘工、朱工
联系电话:0471-6943385
监督联系人:高亚男
监督电话:0471-6943714
异议邮箱:hhhtwzgyc@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方银座2号写字楼1012室
联 系 人:马学敏、赵光亭、林晓龙、贾博、毕立峰、宋涛、乔飞、徐阳
电 话:0471-5619823、19524719037、18047182371、15163009628
电子邮件:bhzbnm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