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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二期)智慧停车平台EPC总承包(JZJI-202601SZ-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JI-202601SZ-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江陵县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二期)智慧停车平台EPC总承包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审批〔2025〕202号、江发改审批〔2025〕1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专项债及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江陵永通城市公交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陵永通城市公交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陵县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针对荆州市江陵县城区停车泊位进行智能化改造及运营管理。停车场方面进行智慧化改造。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城市级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前端智慧化系统、基础设施等的建设。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包括设计(含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硬件及软件采购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验收等内容;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设计(含图纸审查)、施工、采购、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231.76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2)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满足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473671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陵永通城市公交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鑫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陵县郝穴镇楚江大道33号
地址:
荆州区荆州大道190号百盟光彩商贸城B11-B14幢2层218号
邮编:
434100
邮编:
434020
联系人:
刘国玉
联系人:
项娅微
电话:
13367160901
电话:
1364719810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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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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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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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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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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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