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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光缆交接箱(OCC)产品(2026年-2028年)集中采购项目货物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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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光缆交接箱(OCC)产品(2026年-2028年)集中采购项目货物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所属地区: |
北京 |
发布时间: |
2026-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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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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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光缆交接箱(OCC)产品(2026年-2028年)集中采购项目货物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1-13
正文
正文
中国电信光缆交接箱(OCC)产品(2026年-2028年)集中采购项目(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光缆交接箱(OCC)产品(2026年-2028年)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I11000007551026347001001
2.2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未来两年所需的光缆交接箱产品。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光缆交接箱
详见技术要求
14.16万套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5条。
2.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1.5 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投标产品的自有生产场地。本条所述的自有生产场地,指的是生产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属于申请人或与申请人具有股权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投标产品的自有生产设备。本条所述的自有生产设备,指的是生产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申请人或与申请人具有股权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与申请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3.3.2 申请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产品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3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中国电信光缆交接箱(OCC)产品(2023年)集中采购项目”中标且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正常供货;或
(2)申请人生产并销售的投标产品(光缆交接箱)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2025年12月3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累计销售金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申请人之间的销售业绩不纳入统计范围。
3.3.4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中的关键技术指标。
3.4现场考察
(1)招标人有权对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范围不超过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范围。申请人不接受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的,或现场考察情况与申请文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如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3.5评价检测
(1)本项目采用常态化评价检测,申请人常态化评价检测结果将作为本项目招标阶段的初步评审和技术评分依据。未按招标人要求参加常态化评价检测的,或常态化评价检测结果未通过(核心指标存在不合格)的,在招标阶段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2)中国电信光缆交接箱(OCC)产品(2025年-2027年)常态化评价检测的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4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1月19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10时00分00秒。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
100033
邮 编:
100031
联 系 人:
黄小倩
联 系 人:
雷宇、刘科信、贾晓芳、佟彤、蓝唯元、许晴晴
电 话:
/
电 话:
15201509853(雷宇)、18046533676(刘科信)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iukexin@;@(所有邮箱同步发送)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
账 号:
3110 9100 4385 0062 016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0.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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