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项目编号:E63010000760604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自然村(小岛村)巩固提升项目已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格发改审[2025]9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海西州交通运输局以 西交运字[2025]30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以奖代补”切块资金(清算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2.1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小岛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项目起点K0+000,终点K11+240,平均海拔2800米,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主线全长11.24公里(支线长/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3.0-7.0米,路面宽3.0-7.0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现对该项目K0+000~K11+240(桩号范围)的所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本次招标的范围:对通硬化水泥混凝土面板进行病害处治并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共计46处,总面积55950.29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60464001001
标段名称:格尔木市自然村(小岛村)巩固提升项目标段一
桩号:K0+000~K11+240
长度(公里):11.24Km
主要工程内容或数量:对通硬化水泥混凝土面板进行病害处治并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共计46处,总面积55950.29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预计施工工期:168天
缺陷责任期(月):12个月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