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升采 购透明度,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与高效,根据《集团公司采购操作规则指引》 ,采购人 哈尔滨龙庆公路养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采购人”) 计划 对 哈尔滨龙庆公路养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租赁及保养项目 开展集团内部成员企业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哈尔滨龙庆公路养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及保养项目
2. 项目编号: JT-XM-NBCG-FW-202601-0183
3 . 采购内容: 车辆租赁及保养服务。租赁数量及服务如下表所示 ,以实际发生为准:
序号
项目
价格
备注
1
哈弗猛龙牌 SUV租赁
42,000元/年/台
2台
2
单车年维修保养服务费
18,000 元/年/台
含保养费用、保险费用、道路救援费用、管理费用
、附加服务费用、检车费用
4. 需求说明:
4.1服务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对青山收费站;
4.2服务要求: 提供证件齐全有效、新购置车辆、内外饰整洁、年检合格车辆租赁以及维护保养服务费内容包括:
( 1)保养费用:一年四次基础保养;
( 2)保险费用: 一年一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一年一次机动车商业车险;
( 3)道路救援费用:拖车、紧急维修;
( 4)管理费用:租后服务等人工行政成本;
( 5)附加服务费用:GPS安装及维护、充电桩安装及维护行车记录仪、轮胎、脚垫、玻璃膜、全车坐垫;
( 6)检车费用:一年一次车辆年检。
4.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五年(合同按年签订,每年续签);
4.4付款方式: 对公银行转账,支付租金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经过验证后付款;
5.采购预算: 人民币 600000.00 元 ( 大写:陆拾万元整);
6.计划 实施时间: 202 6 年 1 月;
7.供应商名称 : 哈尔滨新九十科技有限公司
8.拟选 内部 企业属性: 全资成员企业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资格 要求: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技术要求: /。
3. 服务要求: 无。
( 1)提供租赁车辆及该车辆行驶必备的法定证件扫描件。
( 2)为车辆购买保险(交强险+商业险)并交付相关单证扫描件。
( 3)负责租赁车辆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车船使用费缴纳及甲方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所出现故障的维修。
( 4)租赁车辆由于自身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事故、维修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车辆维修期间由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提供备用车辆。因租赁车辆自身故障或车辆事故导致车辆无法驾驶的,供应商有为采购人提供道路救援服务的义务,并为其提供备用车辆。
4 . 其他要求: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 公示说明
公示期: 2026 年 1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
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发送至(邮箱) 610737716 @, 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四、受理异议的联系 方式
采 购 人: 哈尔滨龙庆公路养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大高速对青山收费站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五、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风险防控部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