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乐平市磻溪水厂与润泉总厂管网联通应急(EPC)工程已由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平市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2396.74万元(其中招标金额:设计费约26.15万元,建安工程费用约2211.13万元)。总投资包含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等服务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费用及其他项费用。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1)原水管道一段(DN1200原水管开口至磻溪取水加压泵站):自吴乐秧挂线与G206国道右侧交叉口DN1200管道新增开口,破路过吴乐秧挂线,再沿G206国道东侧敷设至外环交叉口农田附近,管径为DN900,管长为1.05km;
(2)磻溪取水加压泵房:在外环交叉口农田附近新建一座混凝土加压泵房,设计规模2.6万m3/d(自用水量及漏损系数取10%,另计),供水扬程H=37m;
(3)原水管线二段(取水加压泵站至现状原水管道):自取水加压泵站接出,沿着G206国道东侧敷设至磻溪河,管道过河采用旱季围堰导流施工,管材为钢管,过河后与磻溪水厂现状原水管道对接,本段原水管道管径为DN600,管长为3.6km。
(4)共产主义水库取水泵房改造,改造中泵一台(Q=2500m3/h,H=21m,变频),改造小泵两台(Q=1250m3/h,H=21m,变频)两台;改造后大泵数量为四台,中泵数量为两台。
(5)磻溪水厂挡墙修复项目对磻溪水厂挡墙进行修复。
最终实际建设内容及实际工程量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勘察、设计为准。
2.4标段划分: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并通过设计审查。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2.6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
(2)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完成施工工作(含设计部分);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2)设计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施工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六个月的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本单位缴费的证明材料;(注:若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
(9)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勘察设计单位或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验证通过或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1)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1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1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在资格审查中予以否决。(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