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
时代之光小区项目位于南昌地铁1号线孔目湖站4号出入口旁,周边物业有交通职业学院、财大等院校。本次招商项目为时代之光小区29#楼101室项目,位于时代之光小区内,层高4.5米,计租建筑面积为999.51㎡,为地上两层,地下一层。一部电梯,一楼设有游泳池面积约297㎡,项目周边有付费停车场,计租面积不因承租人实际利用面积的多少作任何调整。
2、物业情况
2.1物业现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复查意见书。室内已经过装修,目前为商户撤场后的闲置状态,内设物品及垃圾处理由中标人与时代之光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公司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以下简称“金碧南昌分公司”)确认后自行清理。具体配套设施设备以承租人现场踏勘及清单移交明细为准。
2.2具体配套设施设备以承租人现场踏勘情况为准。
2.3如承租人需对商铺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进行改造(含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洞尺寸等),导致可能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方案,投标人须委托该栋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并通过第三方资质单位施工图审查和招商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施工,改造过程中投标人须自行委托工程监理人员进行全程监理。施工完成后,投标人须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对改造后的商铺进行相应的结构鉴定,出具结构安全鉴定书,报招商人备案后,方可进行营业等后续工作。上述改造工作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所有费用(含监理费、鉴定费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招商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将房屋结构全部复原。如未按要求复原,招商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按实扣除复原费用,不足部分承租人十日内支付给招商人。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合同期限:5+3年(不含装饰装修期,续租期3年)。
6、装饰装修期:3个月(不包含在租期内)。场地移交之日第二天开始计算装饰装修期,不因承租人实际装修时间做任何调整。
7、租金增长率:
按中标价前3年租金不变;第1-3年租金不递增,第4-5年租金均在第3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续约期3年租金均在第5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8、经营范围:
8.1本物业严禁经营会产生噪音、油污、气味、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业态。
8.2本物业经营范围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罐。
8.3本物业严禁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等任何方式给予第三方使用。
8.4本物业严禁在室内、店门口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承租人须严格遵守省市及物业管理要求,将电动车停放至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及进行充电操作。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0791-83960732(工作时间09时~17时)
4、递交广告招租文件地点: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24号地铁中山大厦写字楼6楼608室。
以上内容所有解释权归南昌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