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公告海滨北路106B-2号房产6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受威海国际商务大厦有限公司委托,威海市顺迪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WHSZSW-2026-008
2.项目名称:海滨北路106B-2号房产6年租赁权
3.本项目分1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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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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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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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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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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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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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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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北路106B-2号房产6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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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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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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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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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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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仅限具备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参与竞租。
2.是否设置优先竞得人:否。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6年1月23日16:00于标的所在地,并实地踏勘标的物,签署附件中《现场踏勘确认函》。
四、网上注册
竞价人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办”,进行注册、实名认证。
操作手册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29日9时。
2.竞买流程:竞价人登录“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报名费与竞价保证金
1.本项目不设定报名费。
2.竞价保证金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29日9时。
3.竞价保证金交纳方式:竞价人按照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通过网上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6年1月29日9时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我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如有办理竞买手续等疑问,请联系0631-5995806。
4.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从竞价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以标的最终成交金额为基数。
5.竞价保证金退还的时间节点:原则上非竞得者竞价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内退还,如遇特殊情况会另行告知;竞得者竞价保证金在双方完成交易且出示交易完成证明之后扣除服务费退还。竞得人保证金不足以抵顶服务费部分的,需补缴代理机构的服务费,否则竞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由服务代理机构全额扣除,并作废竞得资格,同时该竞得人拉入黑名单不得再次参与竞价。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6年1月29日9:05—2026年1月30日9:05(定时报价),在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价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价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价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一般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一般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交易结果公示期内,买受人(承租人)到我公司办理相关竞得手续。交易结果公示期后,在1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承租人)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价结果通知书》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纳承租押金和租金及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未签署者,委托人、代理机构有权选择撤销《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价结果通知书》,买受人(承租人)已交的竞租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造成委托人、代理机构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承租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委托人在与买受人(承租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承租人),如有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的情形,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的条款履约。
十、甲方委托的披露事项(详见附件《委托通知》)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及用途限定
1.资产现状与查验:标的资产按场地内原租户存放的电器、设施设备(详见山东亿融汇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明细表)搬离后的实际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参与竞租前,自行进行实地查验。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配套设施及既有物品状况,并承诺按现状承租。
2.承租方资格:见本交易公告第二大项。
3.限定用途:标的资产仅限于承租方自用办公及合法经营活动。明确禁止用于住宿、餐饮类经营。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转租、分租该租赁使用权。
(二)、租赁期间责任与义务
1.维护与修缮责任:租赁期间,承租方对承租房屋及其全部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主体结构、内部系统、以及屋顶、外墙防水等)负有全面的维修、保养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独立承担,出租方(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及责任。
2.装修改造管理:
①向出租方提交施工方案、全套设计图纸、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
②自行办理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关于装修改造的全部审批、许可手续;
③经出租方对上述材料及手续审验通过,并出具书面批准文件后,方可组织施工。
④承租方违反前述约定擅自施工的,出租方有权采取责令停工、要求恢复原状等措施,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同时有权主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及其他违约责任。
3.设施设备处置:场地内现有电器、设施设备所有权归属于原租户“山东亿融汇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详见山东亿融汇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明细表)
①若承租方不使用该批设备,原租户应在承租方入驻前5至10工作日内,自行完成全部清运,确保场地腾空交付。
②若承租方需使用部分或全部设备,相关购买、租赁等处置事宜,由承租方与原租户自行协商确定。出租方不参与该协商过程,亦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的责任、义务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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