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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服务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关于2026年枫桥综合执法办食堂食材、辅料配..
公告名称:
【高新区】【服务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关于2026年枫桥综合执法办食堂食材、辅料配..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1-15
详细内容: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关于2026年枫桥综合执法办食堂食材、辅料配送的采购公告


2026-01-13
































项目概况

2026年枫桥综合执法办食堂食材、辅料配送 JSZC-320505-ZSYY-C2026-000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1-26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ZSYY-C2026-0002



项目名称:2026年枫桥综合执法办食堂食材、辅料配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6.375000万元(采购包1:70.000000万元;采购包2:80.000000万元;采购包3:96.375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参照“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每月1号公布的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报优惠率,0%≤优惠率<100%。(报价当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未公示零售均价的食材,其价格参考大型商超、电商的零售价格)。 标段的划分及中标原则: ①本项目分标段采购,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经综合评审由高到低排名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 ②本次采购项目共三个标段,允许一个供应商报名多个标段,但一个供应商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每个标段成交供应商为一名。标段的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号进行,如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各标段的供应商。例如:某一个供应商参与了所有标段的投标,已中一标段,则不计入二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且不参与二标段的评审。 ③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



采购需求:





2026年枫桥综合执法办食堂食材、辅料配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3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或“”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2



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或“”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3



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或“”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1-2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五、开启



时间:2026-01-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政府采购不见面虚拟开标室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1)电话询问:联系人:李欢欢、邹智宇丁苏苏;电话:0512-65583189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存在质疑的,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事项。



5)其他未尽事项,请供应商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6)质疑函格式请自行至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按照格式要求执行。



7)质疑函内容须以中文书写,按法定途径送达。



联系单位:苏州中苏御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69号4幢3楼



联系人:李欢欢、邹智宇丁苏苏;联系方式:0512-65583189





2.

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发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3.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



5.如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宽带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9.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10、技术支持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5737699。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响应)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注册咨询:13914088964;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湘江路998号



联系人:徐宇



联系电话:0512-66627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中苏御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69号4幢3楼



联系人:李欢欢、邹智宇、丁苏苏



联系电话:0512-6558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欢欢、邹智宇、丁苏苏



电话:0512-6558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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