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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验中学越秀校区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广东实验中学越秀校区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1-15
详细内容: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实验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东实验中学越秀校区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编号:GPCGD26A156FG001F

二、招标项目名称:广东实验中学越秀校区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预算:3年招标预算558万元。

本项目服务期 1+1+1年,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首年合同期满前2个月,在中标人提出顺延申请情况下,招标人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经考核合格,报学校党委会同意后,则本合同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续签1年。续签的第二年合同期期满前2个月,在中标人提出顺延申请情况下,招标人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经考核合格,报学校党委会同意后,则本合同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再次续签1年。若中标人在前两年每年有效服务期满前2个月不提出顺延申请或考核不合格或第三年合同期届满,则有效服务期期满之日起合同自动终止,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该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

1.年度人员服务费:(1)人工基础性服务费:25人*5600元/月*12个月=168万元;(2)考核性奖励费用:根据每月考核等级支付,每年最高25人*600元/月*12个月=1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1.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与餐饮或食品相关),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如所属地另有规定的,则按当地规定执行(提供相关文件及证明效力上符合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3. 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期间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 style="text-align: left;">七、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4日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九、开标时间:2026年2月4日0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十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0-83186823 电话: 020-81505358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3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51号

邮编:510030 邮编:

邮箱:xiey@

公告附件:

26A-001F采购文件.zip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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