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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交易公告]阜新市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名称: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交易公告]阜新市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辽宁
发布时间:
2026-01-15
详细内容:

阜新市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6-01-15

项目概况

阜新市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900-02464

项目名称:阜新市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供应商为阜新市市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全面的午餐餐饮服务,就餐人数约为750人,其中一至四层就餐人员约350人,五至二十三层就餐人数约400人,具体就餐人数以实际就餐情况为准。阜新市市民服务中心不设置厨房,由供应商在中央厨房统一加工完成后按食品安全要求和流程配送至阜新市市民服务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向就餐人员提供餐饮服务。供应商应当实施规范管理,尊重就餐人员的就餐意愿,保证“明厨亮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规政策,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及有关行业管理办法及其他规章制度,服从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并配合检查。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意向服务期为三年,根据履约情况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5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联系方式:0418-6225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7层

联系方式:0418-6266333

邮箱地址:liaoningzhuozhu@

开户行:阜新银行益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00100010314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18-626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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