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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2026年废树脂滤料处理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2026年废树脂滤料处理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辽宁
发布时间:
2026-01-16
详细内容:

2026年废树脂滤料处理

2026年废树脂滤料处理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100210FS122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是特种油开发公司2026年废树脂、废滤料等危险废物处理框架协议招标项目。该项目是针对特种油开发公司集输大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废滤料、硅胶、活性炭等进行清运、处理,消除环保隐患,全年预计工作量750吨,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资金成本。项目计划文号或核准批复情况:资金已落实,计划未下达。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24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对特种油开发公司集输大队、采油三区CCUS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废滤料、硅胶、活性炭等进行清运、处理,消除环保隐患。全年预计工作量750吨,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招标人负责提供服务场地,其他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至招标额度使用完成之日(以先到者为准)。

2.4实施地点:项目实施地点在辽河油田特种油开发公司所属辖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 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包括但不限于: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

2.5.2技术服务具体要求

2.5.2.1. 危险废物转移审批程序办理完成后,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办理相关手续中标人不得转移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完成后,中标人应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处置工作。中标人应具备与施工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地点、厂房、设备、人员等。

2.5.2.2. 中标人在转运、处理利用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技术标准,实施无害化安全处理利用,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的,应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不得转移给第三方,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如出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填埋危险废物等不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2.5.2.3. 中标人应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环保设施、劳动保护用品配置的监督工作,作业期间全程进行监护。

2.5.2.4. 中标人制定处置利用、运输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过程中因突发情形造成泄漏污染环境事故时,中标人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采取可行措施消减污染危害;如出现运输过程中的泄漏、污染等污染环境事项,相关责任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5.2.5. 拉运时须在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计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废树脂HW13(废物代码900-015-13)、废滤料HW49(废物代码900-039-49、900-041-49)类别。

3.3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3.3.1拟投入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1人,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对具体人员要求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月前连续3个月的缴费证明,例如:投标截止月为7月份,需提供4、5、6月份缴费证明以及相关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的清晰扫描件)

3.3.2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4主要设备要求

投标人提供至少2台运输车辆。(车辆须具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范围包括:9类或危险废物运输)

(车辆需自有并提供自有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或相同意思表示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完成过的废树脂、废滤料处理类(HW13、HW49)类似处置合同至少一份。(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合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

3.7信誉要求

3.7.1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7.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style="box-sizing: inherit;">3.7.3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7.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8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中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1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1月27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其他

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相关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如发生实际工作量时,中标人需按实际工作量向招标中心支付相应代理服务费,确认缴费成功后再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费缴纳账号变更为《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请中标人按照以下基本户信息及附件3要求进行缴纳。另外,月末最后两个天不要缴纳代理费。

账号基本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银行账号:0714 0017 1930 0066 193

银行行号:1022320000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2.中标单位银行转账时在摘要、用途、附言都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6年1月27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3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427-7305559

电子邮箱:lh_wuqiong@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6年1月16日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框架协议(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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