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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X-ZB(2025)-272、项目名称: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竹头点部分场地及房屋出租项目3、项目地点: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竹头点4、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招标方式:公开竞价6、序号、结构、面积、用途、租金等:标段结构楼层坐落面积(㎡)用途年租金最低限价(元/年)总年租金最低限价(元)1混合一层原东方船厂三幢住宅房拆除场地土地面积约3200㎡生产经营 599002995002混合一层鹰龙头场地(宁波甬港仓驰供应链有限公司堆场)土地面积约4000㎡834004170003混合二、三层原东方船厂超市二、三楼建筑面积约900㎡324001620007、招租的范围:本项目房屋按现状交付中标人。开标前投标人须至房屋现场进行勘察、了解,明确房屋的现状,房屋现状内容包括地址、建筑面积、结构、所投房屋的配套设施(包含水、电、物业情况等所有配套设施情况)等。8、租赁期限:各标的物均为五年(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2、参加本次招租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单位资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获取: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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