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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郊街道】兴宁路172弄5号、8号工业房地产招租项目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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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东郊街道】兴宁路172弄5号、8号工业房地产招租项目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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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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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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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兴宁路172弄5号、8号工业房地产招租项目二、项目编号:NSCG[2025]0424号(交易登记号:DJ-ZB-(2025)-030)三、招标公告2025年12月01日四、更正公告2025年12月12日五、更正事项:5.1 第一章 招标公告“六、投标保证金”原为: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6 :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现更改为: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6 :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5.2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七、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原为:投标人应于2025年12月23日15:00前(北京时间)在东郊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225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32号)现场递交文件。现更改为:投标人应于2025年12月30日15:00前(北京时间)在东郊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225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32号)现场递交文件。5.3第一章 招标公告“八、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原为: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东郊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225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32号)。现更改为: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东郊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225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32号)。5.4 第四章 招标需求“二、承租内容及要求”原为:4、中标人须充分做好与原承租户的退出及交接工作,由此产生的无法按时入驻使用以及其它困难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招标人无涉。现更改为:4、中标人须充分做好与原承租户的退出及交接工作,由此产生的无法按时入驻使用以及其它困难纠纷,由招标人出面协商解决。5.5 第四章 招标需求“二、承租内容及要求”删除:5、原承租户已在原有房屋中投入的装修、改造、安装的不可移动的电器、空调设备、家具兴宁路 172 弄 5 号、8 号工业房地产招租项目招标文件等,该部分资产属于原承租户所有,目前残值具体以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单位向原承租户支付此部分费用,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5.6第四章 招标需求“三、其他说明”删除:(10)招标人已开展下任招标前期工作的,则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就租赁标的物进行残值评估,评估对象为租赁标的物提升改造工程所涉的改造及购置的设施、设备,及合同期内后续投入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具体以招标人同意的评估对象为准。招标人同意由届时的中标单位按评估价值支付该部分费用给乙方。后期添置的可移动独立设备用品可由中标人自行收回,经招标人同意纳入评估对象的除外。5.7第四章 招标需求“四、商务要求”原为:4、违约情况界定:中标人逾期30日或以上时间未支付租金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现更改为:4、违约情况界定:(1)中标人逾期30日或以上时间未支付租金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中标人若在承租期内提出解除合同,中标人须向招标人额外缴纳一年度的租金作为赔偿。已缴纳的租金不作退还。六、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并同步修改,其他事项均不变。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郊街道宁舟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舟孟南路51号联系人:陈老师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义路218号凯德上江邑5楼联系人:钟越珉、刘琦、刘瑜电话:0574-87817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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