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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服务-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服务-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内蒙古
发布时间:
2026-01-16
详细内容:


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服务-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LQGC-2025-FW14594)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 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服务 项目二次采购工作。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 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服务

(三)工程项目概况:

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注册资本3亿元,负责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项目起于黄河特大桥主桥北端(呼和浩特境内,桩号K78+322),终点衔接G65包茂高速格顶盖互通北侧,通过灶火壕枢纽互通向西延伸至K206+014.671处,线路全长约127.754公里。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整体桥隧比达14.45%。全线设特大桥9237.54m/5座(含黄河特大桥鄂尔多斯段2156.04m),大桥8723m/19座,中桥132m/2座,涵洞109道,互通式立交8座,分离式立交17座,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2处。

(四)本次采购范围:本次服务主要内容为开展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服务

(五)采购预算金额:17.5万元。

二、采购内容概况

序号

采购名称

标的号

主要采购内容及数量

服务期

(月)

需求供应商数量

1

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服务-二次采购

/

具体内容如下:

1.法律咨询服务

(1)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公司征询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或意见。

(2)就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时响应各类法律问题,定期汇报服务进展情况。

2.合同管理法律服务

(1)拟定、审查公司合同,办理公司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书、律师函;对公司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谈判的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审查重大经济项目可研报告,参与项目谈判并起草、审查、修改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

(2)参与调解处理涉及公司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针对纠纷案件开展调查取证、案情分析、制定诉讼/仲裁策略,代理公司参加诉讼、仲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诉讼法律事务超过3个/年费用另行协商)。

3.法律培训服务

(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2)为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提供专项调研、制度设计、风险评估及培训等服务。

4.尽职调查服务

在律师所能查询到的范围内开展尽职调查服务。

5.法律风险防范

对相关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并针对识别出的风险提供具体的防范建议及解决方案。

6.前期行政手续合规性咨询服务

协助办理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项目相关行政手续,参与前期工作现场调解和公司与政府部门协商谈判工作,提供相关前期工作报批手续(如土地林草湿地报批、涉林涉河、文物、水资源、矿产资源、征地拆迁等建设工程审批手续)的合规性咨询与法律依据。为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合规性保障。

7.其他

参与重要商务会议谈判,提供现场法律支持、整理归档法律文件并建立专属档案等。

12

拟选取1个供应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通用资格要求

1

报价供应商必须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contentScore="0">

2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

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业绩或类似经验,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

5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关联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6

报价供应商未被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响应采购资格。

7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contentScore="0">

8

报价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contentScore="0">

9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专用资格要求

关联采购名称

1

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以下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服务-二次采购

2

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以下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1项建设工程或公路工程投资项目法律服务相关工作(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成交/中标通知书)。

3

报名须上传资料: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业绩证明资料。

须将以上资料扫描件上传至对应标段报名资料处。

4

如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但未上传或上传资料不全、无效或不合格的,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领取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12时00分

(二)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lang="zh-CN">。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我要报名】进行报名。

(三)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及时间: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xml:space="preserve">

(四)现场考察:请报价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集中或自行组织考察。

五、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

(一)通过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lang="zh-CN">)递交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4日15时00分。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月24日15时00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lang="zh-CN">发布。

如对采购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需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可邮件或当面)方式递交至受理机构。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业务质疑、异议。

受理机构: 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与实验中学西巷交叉口西北80米嘉泰大厦三楼308室

联系人:明女士

联系电话:18077061975

电子邮箱:1392205687@

(二)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三)采购业务咨询

采购人: 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与实验中学西巷交叉口西北80米嘉泰大厦三楼308室

联系人:

1.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771-3135863、19378960030、15678866126 (同手机号)。

2.项目公司:明女士 18077061975

采购单位: 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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