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油气勘探生产服务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项目(二阶段)工程总承包(EPC)分工协议
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澄迈油气勘探生产服务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项目(二阶段)工程总承包(EPC)分工协议项目采购,使用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澄迈油气勘探生产服务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项目(二阶段)工程总承包(EPC)分工协议。
(二)采购人: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西南侧,地块 C01-29,北邻已建一横路,南临拟建金四路,西邻拟建三号路,具体建设如下:
(1)主体工程:拟新建 3 栋存储型物流建筑、2栋作业型物流建筑、一栋综合楼、一栋实验用房和 2 栋门卫、围墙、挡墙等内容,规划用地面积为65840.31㎡,总建筑面积为 59218.45㎡(包括 1#存储型物流建筑建筑面积为 14387.01㎡、2#作业型物流建筑面积为 4929.35㎡、3#存储型物流建筑面积为 14387.01㎡,4#作业型物流建筑为4929.35㎡,5#存储型物流建筑为 14387.01㎡、综合楼建筑面积为4053.49㎡、实验用房建筑面积为494.76㎡,两个门卫建筑面积为18.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7605.74㎡,地下建筑面积为1612.71㎡,绿地面积为 9062.69㎡,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27辆。
(2)市政工程:拟建中横路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与规划一号路平面交叉,终点与现状纵五路平面交叉,并顺接现状中横路,总长约4.048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其中起点路段(一号路~纵一路)红线宽 26m,其余路段红线宽 30m,设计速度 40km/h,双向四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四)采购内容:
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所有专项设计如基坑支护、边坑支护装配式建筑设计等,土方平衡设计等(含专项评审))、以及需配合建设单位报审、配合报建等及后期技术服务。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六)采购控制价:最高含税金额为3168600元(税率为6%),则最高不含税金额为2989245.28元。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盛世黔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龙昆南路136号禧龙国际大厦(丽枫酒店)5楼501。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1509办公室
联系人:苏焕予
联系电话:0771-2419152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3910065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3910097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