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10日公告期限: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现就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柳街道办事处临时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ZZ-ZB(2025)-042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柳街道办事处临时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四、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内容、服务期限、最高限价等序号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采购需求一临时安保服务1项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的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续签。20万元/年;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1000元/岗/天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为:投标人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