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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横溪镇】周夹村村庄提升工程发包公告 |
| 所属地区: |
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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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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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周夹村村庄提升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周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周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鄞州区横溪镇周夹村内。2.2招标控制价:3923185元。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建筑、景观、外立面改造、仿古建筑等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5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14时3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5.2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6. 招标公告: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周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 系 人:王老师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浙江大学校友科创园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工路蓝海巷62号203室联系人:李老师、张工联系电话:18958229806、0574-8770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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