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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溪镇】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张家岭古道修复提升项目发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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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塘溪镇】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张家岭古道修复提升项目发包公告 |
| 所属地区: |
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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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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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包条件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张家岭古道修复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上级补助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上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上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铭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道路修复、排水沟、景观亭及入口牌楼等工程的新建。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2.2发包范围:图纸范围内的道路修复、排水沟、景观亭及入口牌楼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发包控制价:1021851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2.3施工总工期:100 日历天。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三)其他: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发包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2.4000878198 ),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发包文件等业务操作;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日09时3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6.2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发包人将否决其投标。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13064780575、2.4000878198。7.联系方式发包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上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发包代理机构:宁波铭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555号2002室 联系人: 戴琴琴 电 话:0574-6575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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