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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努力确保地方粮食安全,持续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保障地方粮食应急加工能力,宁波恒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对鄞州区姜山大米加工厂招租项目(第二次重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内容及范围项目面积(㎡)租赁价值(年总租金)租期房产约3987.62451656.00元/年5年(包含装修改造期1个月)设备/72900.00元/年合计3987.62524556.00元/年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月 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止。投标人应将投标标书费支付成功界面与投标报名函发邮件至297750589@,投标报名函格式见招标公告。(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报名函及附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投标人应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开 户 银 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银行)账 号:6235390020090191489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88225170,传真:0574-28830175特别:(1)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YZ-CQJY(2024)-176),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4)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未能按时到账后果自负。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6、投标和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7、信息发布媒体: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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