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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横溪镇宁裘线与横邹线交叉口南侧横溪镇农文旅综合体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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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鄞州区】横溪镇宁裘线与横邹线交叉口南侧横溪镇农文旅综合体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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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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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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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YZ-CQFW(2024)-084 受宁波通利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单位将对横溪镇宁裘线与横邹线交叉口南侧横溪镇农文旅综合体进行公开竞价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YZ-CQFW(2024)-084 二、标的概况:房屋1权证相关信息无地址鄞州区横溪镇宁裘线与横邹线交叉口南侧出租面积(m2)195.0用途商业房屋现状毛坯房房屋2权证相关信息无地址鄞州区横溪镇宁裘线与横邹线交叉口南侧出租面积(m2)1165.0用途商业房屋现状毛坯房停车场权证相关信息无地址鄞州区横溪镇宁裘线与横邹线交叉口南侧出租面积(m2)890.0用途停车场房屋现状空场地出租代理方宁波通利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期限10年免租期6个月是否包含在租期内是房屋及周边情况毛坯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否交易底价374850元/年(每三年递增上年度租金的3%) 加价幅度1000元/年或1000元/年的整数倍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支付首年全部租金(除免租期对应的租金部分),第二年起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合同期内第1-3年的年租金按照成交价执行(含税),第4-6年租金在第3年基础上递增3%,第7-9年在第6年基础上递增3%,第10年在第9年基础上递增3%。(2)履约保证金(押金)金额:第10年年租金的15%。合同签订前需支付履约保证金至出租人指定账户。(3)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水电、煤气、宽带、电话、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4)标的项目定位主要规划为集农副产品展销、农创产品展销、休闲茶座、特色餐饮、展示中心、民宿体验、停车驻留等功能的农文旅综合体,不得作为公寓及住宅使用。(5)项目不得整体转包,允许承租方根据项目定位及业态布局要求用于开展自身经营或分经营区域招募商户经营。招商、运营、安全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均由承租方负责,产生的收益均有承租方收取,自负盈亏。(6)入驻业态须契合项目定位,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改造资金。装修改造方案应具合理性、针对性,且经委托人审核通过方可实施。(7)标的以现状或白胚进行交付,标的的外观、结构、实际面积、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产权服务公司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承租方应自行考量,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申租方务必现场实地查看标的情况,申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报名成功后,均视为已实地查看标的,并详尽阅读标的有关的所有文件及资料,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和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租赁期间,如有房屋结构发生改变的,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相关安装或维修(包括但不限于管线、水电表、空调、漏水漏电维修、房屋损耗维修等)(如有)均由承租方自行完成并自行承担费用。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的装修装潢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8)申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房屋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租赁标的现状具体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看样时作详细披露,请意向承租人务必现场看房了解实际情况。成交后若承租人对此有异议,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降低租金或提出其他要求的,出租人概不接受,均视为承租人违约,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9)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证照、许可证、环保、消防、改变房屋用途等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出租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包括消防、水电气、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与出租方无涉。(10)公开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应在公示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约定时间内签署合同。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的,产权服务公司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产权服务公司扣除交易双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归产权单位所有。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产权服务公司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竞价中竞得人及出租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等),出租方和产权服务公司有权进一步追究竞得人的责任,且不得参与本标的的后续竞价活动。(11)其他约定详见附件拟签署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12)申租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网络竞价须知》(试行)。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申租方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最终解释权归产权服务公司所有。四、评估信息评估机构:浙江信驰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4 年9月25日评估报告文号:浙信驰评报字[2024]第Z0059号 五、申租方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六、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申租方被确定为预成交人后,应在公示期内携带资格审查资料至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鄞州区蕙江路567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41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预成交人视为放弃成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申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须提供)。七、公告期限本次交易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7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八、交易方式本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申租方应在公告期限内通过鄞州区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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