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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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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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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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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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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PCGD25C500FG227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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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0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从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为期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weight: normal; text-align: left;">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style="text-align: left;">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 2.请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style="text-align: left;">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19124618279,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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