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经济开发区北部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D140426202601160005-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
一、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黎城经济开发区北部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已由黎城县发
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以黎发科审发【2025】16 号、黎发科审发【2025】31 号文件批
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除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黎城县鸿通开
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ZFD140426202601160005-02
2.2 项目名称:黎城经济开发区北部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总占地面积 13180 ㎡,总建筑面积 51550 ㎡。新建 3
栋标准化厂房以及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其中:新建 1#厂房建筑面积 19200 ㎡、
2#厂房建筑面积 13740 ㎡、3#厂房建筑面积的 18550 ㎡、门房及水泵房建筑面积 60
㎡,以及室外硬化、绿化、围墙、给排水、供暖、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4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一
个标段组织招标。
2.5 建设地址:黎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新材料产业园区
2.6 计划工期:24 个月(730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
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
级及其以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担任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壹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
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标处理。